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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从财务公司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是否属于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从财务公司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是否属于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我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同一集团,财务公司拥有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资质,受人民银行监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二“(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2.存款利息。”,请问我公司从财务公司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是否属于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根据《关于发布<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五)>的通知》”

二、关于界定不征收增值税存款利息的问题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存款利息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存款利息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具有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支付的存款利息。”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业务支付的存款利息是否也属于存款利息收入?

发布时间:2021-04-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增值税加计抵减补提

增值税加计抵减补提

公司2020年和2021年均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但2020年未做声明,未计提加计抵减。在2021年3月做的2020年和2021年的声明,请问2021年是否可以补提并抵减2020年的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

    第七条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发布时间:2021-04-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财政票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财政票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承担上级单位的科技项目等。上级单位为财政预算单位,拨入我单位一笔财政专项款项,开具了财政票据,我单位承担的项目服务于企业培训等,是免费的。请问该财政票具需要交纳增值税吗?政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4-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房地产企业,我公司拍的出地由于种种原因需直接转让,转让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计算增值税时能否抵扣,还涉及哪些税款

房地产企业,我公司拍的出地由于种种原因需直接转让,转让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计算增值税时能否抵扣,还涉及哪些税款

我是一房地产企业,我公司拍的出地由于种种原因需直接转让,转让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计算增值税时能否抵扣,还涉及哪些税款。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第三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二、销售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1-04-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营改增后,增值税适用简易计税,转让旧房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是否正确?

营改增后,增值税适用简易计税,转让旧房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是否正确?

甲公司 2013 年 9 月购买的办公楼价款是 420 万元;2021 年2 月出售该办公楼,收取全部售楼款 1,050 万元(含增值税)。甲公司增值税选择按简易计税。请问: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三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文件第一条之规定,甲公司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时,第1行“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1050÷(1+5%)=1000(万元),还是1050-(1050-420)÷(1+5%)×5%=102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土地增值税买房送车位,如何确认收入问题?

土地增值税买房送车位,如何确认收入问题?

我司为房地产公司,为加速车位去化,营销推出买房送车位活动。因房屋销售合同为住建局制式合同,无法增加赠送产权车位条款,我司采用补充协议增加赠送产权车位约定。请问土增税中如何确认划分房屋和车位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十九条规定,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发布时间:2021-04-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银行取得纸黄金点差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按什么税目缴纳?

银行取得纸黄金点差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按什么税目缴纳?

纸黄金点差是由银行按照中间价在买入价和卖出价之间的差价得出·举例:如银行中间价是200元,银行买入价是199.7元,则表示该行的纸黄金点差是0.3元单边点差,投资者进行一买一卖操作,则要付出0.6元/克的点差。请问:银行取得纸黄金点差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按什么税目缴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一、销售服务……(五)金融服务。……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三)销售额。……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发布时间:2021-04-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小规模纳税人劳务派遣服务增值税按照差额征税办法申报,普票是否能差额开具?

小规模纳税人劳务派遣服务增值税按照差额征税办法申报,普票是否能差额开具?

小规模纳税人劳务派遣采用差额征税,如果假设纳税人全额开具普票,季度不含税收入45万,可扣除金额为30万,(考虑到差额后按季不超过30万,可享受小微免税)针对这个情况,理论可进行申报分两种:第一,不通过附表,直接在主表第9栏里面将差额后的免税销售额填进去,但是这种情况下,申报收入与开票收入比对不符;第二,通过填写附表,将普票和专票差额前的总收入、可扣除金额都填到附表,但是由于附表16栏会将专普票的总收入带到主表第4栏,这样的话,普票差额后的收入将产生应纳税额,无法通过免税销售额将其免税;那么此种情形只能通过差额开具普票,但是总局2016年23号公告说明的差额开票是针对于纳税人开具专票提出的,对于普票是需要全额开具的,考虑到这样的现实问题,现提请省局给予明确,是否可以开具差额普票?

发布时间:2021-04-0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增值税纳税申报变更正上月,本月不自动更新怎么办

增值税纳税申报变更正上月,本月不自动更新怎么办

上月增值税申报表已缴纳税款,但是主表“本月缴纳上月税款”栏未填写,导致本月期初有未缴税款,目前对上月报表进行了更正,本月申报表不自动更新,欠缴税款还是有数,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规定:

    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三十九)第25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填写。“本年累计”按上年度最后一个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年累计”填写。

发布时间:2021-04-0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应按什么税目,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应按什么税目,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应按什么税目,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

另外,根据财税(2014)71号规定,对季营业额6-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那么,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吗?有减免吗?


   收到返还的手续费作为企业收入,需要按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故企业收到个税手续费后,需要进行申报,若是满足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4-0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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