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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地下人防车位和无产权的车位发生租赁或销售转让永久使用权而取得使用费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严格意义上说地下人防车位所有权未转变,是否就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了

地下人防车位和无产权的车位发生租赁或销售转让永久使用权而取得使用费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严格意义上说地下人防车位所有权未转变,是否就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了

地下人防车位和无产权的车位发生租赁或销售转让永久使用权而取得使用费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严格意义上说地下人防车位所有权未转变,是否就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了,河南税务局具体啥规定,求赐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 第二条规定,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10-0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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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产权的地上、地下停车位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预征税税率是多少?

销售有产权的地上、地下停车位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预征税税率是多少?

 1、销售有产权的地上、地下停车位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预征税税率是多少?
2、销售无产权的地上、地下停车位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预征税税率是多少?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 第二条规定,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 第二条规定,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
    三、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1年第10号)规定,三、关于车库、地下室归属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者随房屋一并购买的地下室、车库,在预征收土地增值税时,采用随房确定的原则:即销售房屋为普通标准住宅的,地下室、车库按照普通标准住宅确定;销售房屋为非普通标准住宅或其他房地产项目的,地下室、车库按照非普通标准住宅或其他房地产项目确定。待清算时,应将地下室、车库收入并入除住宅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买者未购买房屋但单独购买了地下室、车库、阁楼的,按照其他房地产项目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三、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45号)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收。
    六、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豫地税发〔2010〕28号)规定,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不同项目分别确定:(一)普通标准住宅1.5%;(二)除普通标准住宅以外的其他住宅3.5%;(三)除上述(一)、(二)项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4.5%。
    七、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河南省地方税局公告2017年第3号)规定,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项目,对价格在20000元/平方米(含)以上的单套房屋,预征率为6%。……三、政策衔接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项目,价格在20000元/平方米以下的单套房屋,预征率仍按《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豫地税发〔2010〕28号)的规定执行。……政策解读……五、其他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本公告第一条第一款中所称的“单套房屋”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普通标准住宅、除普通标准住宅以外的其他住宅和除住宅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不包括购房者随房屋一并购买的地下室、车库。……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1.销售有产权和无产权的地上、地下停车位,发生产权转移或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2.预征税率采用随房确定的原则:即销售房屋为普通标准住宅的,地下室、车库按照普通标准住宅确定;销售房屋为非普通标准住宅或其他房地产项目的,地下室、车库按照非普通标准住宅或其他房地产项目确定。待清算时,应将地下室、车库收入并入除住宅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买者未购买房屋但单独购买了地下室、车库、阁楼的,按照其他房地产项目征收土地增值税。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不同项目分别确定:(一)普通标准住宅1.5%;(二)除普通标准住宅以外的其他住宅3.5%;(三)除上述(一)、(二)项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4.5%。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具体涉税事宜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发布时间:2021-10-0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以前年度未开票收入已申报已缴纳税费,现在客户要求补开发票,怎样申报缴纳增值税

以前年度未开票收入已申报已缴纳税费,现在客户要求补开发票,怎样申报缴纳增值税

    如果您是一般纳税人,以前年度未开票收入已申报已缴纳税费,当时取得的未开票收入已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未开具发票”5、6列对应的栏次,现在补开发票之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未开具发票”5、6列对应的栏次填写负。

发布时间:2021-10-0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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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商品转让发生亏损 增值税申报表应如何申报

金融商品转让发生亏损 增值税申报表应如何申报

我司9月发生股票交易,亏损9万,我司为一般纳税人,按转让金融商品增值税税率6%,即9月我司金融商品交易金额-84905.66,增值税-5094.34,提问:申报九月增值税申报表时,我司应0申报还是按交易金额-84905.66,增值税-5094.34负数申报,如要负数申报应如何填写报表

发布时间:2021-10-0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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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否和国家助学贷款同样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否和国家助学贷款同样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

2.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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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乘坐地铁取得的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如下图),可以抵扣进项吗?

在深圳乘坐地铁取得的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如下图),可以抵扣进项吗?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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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土地系营改增之前购入,取得营业税发票,营改增之后开发,适用一般计税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土地款发票能否抵减增值税销项税

我公司土地系营改增之前购入,取得营业税发票,营改增之后开发,适用一般计税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土地款发票能否抵减增值税销项税

您好,请问我公司土地系营改增之前购入,取得营业税发票,营改增之后开发,适用一般计税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土地款发票能否抵减增值税销项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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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及道路标线施划属于建筑服务,还是其他服务?发票税率适用6个点还是16个点!

小区停车位及道路标线施划属于建筑服务,还是其他服务?发票税率适用6个点还是16个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四)建筑服务。
    5.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六)现代服务。
    9.其他现代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是指除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和商务辅助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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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协定存款利息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银行协定存款利息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我公司办理了银行协定存款,季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咨询了银行,由于系统自动计算,人工无法区分活期利息和协定存款利息,请问:银行协定存款利息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一、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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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并购是否缴纳增值税的问题咨询

关于股权并购是否缴纳增值税的问题咨询

我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于2019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通过股权方式并购了当地一家企业(并购协议为我公司(位于呼和浩特)与被并购公司签署),并购后,我公司股权占被并购企业股份的100%。同时根据经营需要,在并购后对原公司名称进行了工商变更,现需要将不动产的所有权变更到工商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下,我公司也咨询了阿尔山市企业所在地管辖税务局,当地税务局认定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不需要缴纳契税,并出具了不征税的文件并盖章。但阿尔山市国土资源局认为并购协议为我公司(位于呼和浩特市)与原被并购企业签署,应该由我公司所在地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出具不征收契税证明或者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出具不征收契税证明为由,不给予办理产权变更。请问:以上情况我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契税?阿尔山市税务局的认定有没有问题?阿尔山市国土局的说法是否合理?(我公司认为应该由企业所在地即阿尔山税务局来认定契税是否征收),应该如何与阿尔山国土局进行沟通?

发布时间:2021-10-0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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