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本公司员工,报销差旅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住宿费,能否按发票注明税额抵扣进项税?
二、非本公司员工,报销差旅费,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计算抵扣?
三、如不能,请问依据是?
根据税法规定(国税发〔2009〕31号),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的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问题:集团内成员企业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分摊给成员企业使用要计算增值税吗?
想咨询以下两个问题:1、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中,小微企业是全行业都可以退税,企业原本登记的是制造业,但最近一年内没有制造业对应业务产生的销售额,能否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2、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中,同样情况,企业是属于制造业的,但由于目前没有制造业对应业务产生的税费,能否享受缓缴政策?
规模化养殖场(代养方)为农业企业(委托方,经营范围无生猪饲养,仅为生猪批发、零售)提供生猪饲养的代养服,委托方代养方提供猪苗、饲料、疫苗等,代养方提供人力、场地等,饲养仔猪至肥猪后交付农业企业回收,农业企业将回收的肥猪用于销售。代养方只收取代养费,请问:委托方销售回收的肥猪收入增值税和所得税是否免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获取土地时,获得国土划拨的一块红线外的绿地,要求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相关部门,该条款已在签署的土地合同中明确约定(详见附件截图),请问为了建造该绿地而发生的红线外支出是否可以在土增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规定:
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款,凡未有税收政策明确规定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处理的,均应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应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请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判定是否属于上述规定不得抵扣的范围,如不属于上述规定不得抵扣范围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根据国税发【2004】112号文件,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该欠税是否包含房地产公司在预售阶段的预缴增值税欠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而增值税欠税包括房地产公司在预售阶段的预缴增值税欠税,应使用留抵税额抵减欠税,有余额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办理留抵退税。
我们公司主要的主要业务是在网络平台上销售鞋服,消费者购买后,我们委托快递公司将商品寄送给消费者,并支付快递费用。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的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因此我们想咨询:快递公司向我们收取的快递费是否免征增值税,对方向我们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应该是免税普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