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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的生活服务收入是否免征水利基金

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的生活服务收入是否免征水利基金

    根据皖政〔2012〕54号规定,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4‰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6‰征收。

    对于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以其账簿记载或财务报表中所列的正确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作为计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依据;对账证不全,不能准确反映其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比照地方税收征管实行核定方式征收。

发布时间:2021-08-0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转让软件著作权300万,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需要先办理备案之类的手续吗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转让软件著作权300万,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需要先办理备案之类的手续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发布时间:2021-08-0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取的合同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取的合同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你好,我公司向A公司购买一批材料,因对方违约,收取了一笔违约金,请问我公司作为购买方,向销售方A公司收取的合同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文件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发布时间:2021-08-0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政策性搬迁收入增值税

政策性搬迁收入增值税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福利企业,原厂房需要政策性拆迁,请问政策性搬迁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的第十二条中列举了五条非应税项目,其中第三条是因征收征用而取得的补偿属于非应税项目。我公司适用这条款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另,《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非正式文件。

发布时间:2021-08-0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关于土地增值税中地价款如何扣除

关于土地增值税中地价款如何扣除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6年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指引的通知穂地税函〔2016〕188号 文:地价款计算抵扣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额,增加土地增值税销售收入,同时,允许以本项目土地价款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金,不调减纳税人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确认的土地成本。

  问题2个如下:

    1、安徽省土地增值税清算办法中,如果销售收入按销售发票不含税金额确认,那么土地价款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金,是否调减纳税人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确认的土地成本?

发布时间:2021-08-0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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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国外段的业务从中国取得收入,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非居民企业国外段的业务从中国取得收入,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我们是一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接受客人委托,从国内发运一批货物到客户国外工厂,整个过程分为两段运输,从国内到国外港口的这段费用委托给国内的一贷,费用支付给国内代理,从国外港口到工厂的这段费用委托国外的代理承运,产生的清关费、拖车费等直接支付给国外的代理,针对国外段的这段费用,我司在支付时要代扣代缴所得税吗?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根据您的描述的情况,我们认为不属于完全在境外发生,因此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8-0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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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影放映企业一般纳税人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疑问

关于电影放映企业一般纳税人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疑问

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主营业务为电影放映服务。按2020年5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文件,我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1月我单位就电影放映服务收入开具了一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部分未开票,经过沟通对方不愿意配合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无法对1月开具专票做红冲处理。我公司认为按税务总局新媒体5月18日互动交流中对“疫情防控减免税优惠政策出台前,企业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咋处理?”已明确回复如果已开具专票无法开具红字发票,未开具专票部分仍可以享受退税优惠,同时在税务总局就税费政策问答中也有相同答复。现在税局要求必须将开具的专票部分开具红字发票后才可以就全部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都无法享受,这不明显和税务总局的解释有出入。另外从目前获悉的消息得知浙江省其他地区、江苏安徽等省份针对这种情况未开专票部分也可以独自享受。

发布时间:2021-08-0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能列支的扣除项目支出,在清算后发生时怎么处理?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能列支的扣除项目支出,在清算后发生时怎么处理?

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一)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扣除项目金额中所归集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应当是实际发生的。除另有规定外,扣除项目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相关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发布时间:2021-08-0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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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以上政策是可以选择方法的,但是选择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和选择“简化土增预缴税额计算”,两个结果不一样,作为企业前者能够比后者少预缴,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企业发展。但目前税务部门要求按照后者预缴土地增值税,并且将营改增后全部按照“简化方法”补齐?请问,这个省局是有文件规定必须按照“简化方法”预缴土地增值税吗?

发布时间:2021-08-0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法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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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增值税问题

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增值税问题

1.税法明确规定利息收入免于征收增值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明确了结构性存款属于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不是理财产品。

2.企业与银行签订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约定保本浮动收益),取得的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不是1%?

3.此结构性存款有商业银行的存款证实书,证实书明确是定期存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的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贵司持有保本收益类金融商品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

发布时间:2021-08-0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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