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纳税知识

牲畜屠宰企业是否免征增值税及所得税

牲畜屠宰企业是否免征增值税及所得税

公司为牲畜屠宰企业,从事活羊收购,宰杀、去头、去蹄、去内脏,销售羊肉(有羊胴体、羊排、羊腿等生鲜及冷冻肉)、羊头、羊内脏、羊皮,产品销往批发市场、饭店、公司及零售。是否符合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免征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对企业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7-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我个人销售170平米住房,已超过两年,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我个人销售170平米住房,已超过两年,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发布时间:2021-07-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多少免征增值税?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多少免征增值税?

    您好,请参阅《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7-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专项资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专项资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我公司中标该示范项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规定,我公司取得收入是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70号文“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发布时间:2021-07-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多少免征增值税?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多少免征增值税?

    您好,请参阅《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7-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专项资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专项资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我公司中标该示范项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规定,我公司取得收入是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70号文“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发布时间:2021-07-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关联方无偿拆借资金,是否缴纳增值税

关联方无偿拆借资金,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21-07-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土地价款抵减的销项税应调增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收入,还是应冲减土地成本?

土地价款抵减的销项税应调增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收入,还是应冲减土地成本?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发布时间:2021-07-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土增税免税问题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土增税免税问题

母公司改制重组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房产过户给母公司,是否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规定,二、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八、本公告所称不改变原企业投资主体、投资主体相同,是指企业改制重组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九、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公告规定可按本公告执行。

发布时间:2021-07-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从小规模企业取得1%的农产品大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9%的进项税吗

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从小规模企业取得1%的农产品大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9%的进项税吗

根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2021-07-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7980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