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符合相关条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如果超过60个月,有一部分款项未使用,是否应按照2011年70号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局将其持有的原价值300万元股权,评估作价1亿元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到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一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规定:“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
如属于上述文件规定范围,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某公司从外单位或个人处统一租入住房,再出租给本单位职工居住。假如该公司从外租入住房,每套房年租金10,000元。该公司向职工甲收取房租8,000元一年。请问:
1、该公司向职工收取房租,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该公司向职工收取房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3、职工甲是否需要就该公司向外支付租金与收取职工甲租金的差额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4、职工甲与其配偶在工作城市均无住房,职工甲能否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5、该公司支付的住房租金是否需要列入福利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限额扣除?
企业盘点固定资产发生盘亏。原因是员工携带外出保管不善发生丢失。请问其已抵扣过的进项税是否需要做转出处理,若需要其转出时候,适用什么税率计算。(采购时其进项税率为17%,现在适用13%税率)。,净损失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以上问题,谢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租赁变更终止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记入当期损益。此损失是否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可以扣除,适用哪份文件第几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我们公司租用个人住宅作为办公地,租期为2020.1.1-2020.7.1,房租已支付给房主,房主去税局代开房租发票时告知,现有政策即个人住宅备案后可以免税开房租发票,但减税代码还未能下发到税局,税局不能代开免税房租发票,所以房主讲等到明年再开。
我公司是养殖企业,需要经常购买牲畜用药品,而从药品厂家直接购进价格高,从药品经销商处购进价格低,经销商又是个人,因此我公司把款打到个人卡上,再由经销商个人交给药品厂家,药品厂家直接给我公司开具发票,请问这样取得的发票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已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保险/证券经纪人劳务报酬,从中扣减部分风险金留待次年汇算清缴之后发放,这部分风险金能否在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文件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文件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我公司是养殖企业,需要经常购买牲畜用药品,而从药品厂家直接购进价格高,从药品经销商处购进价格低,经销商又是个人,因此我公司把款打到个人卡上,再由经销商个人交给药品厂家,药品厂家直接给我公司开具发票,请问这样取得的发票所得税税前扣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