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请问预提的土地增值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第十二条 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实际未发生的费用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19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我公司为一再生资源企业,主营废旧家电拆解业务,按国家有关政策,对废旧家电拆解按拆解数量计算给予补贴,我公司预计能够收到该项补贴,因此2018年度对预计收到的该项补贴予以计提,实际2018年度暂未收到相关政府款项,请问我公司需要就该项未实际收到的补贴计入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吗?
如果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则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税〔2008〕151号和财税〔2011〕70号文件精神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自2008 年1 月1 日起,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当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是不包括企业按照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照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我公司和联通公司签订协议,由我公司为全体职工统一办理电话卡,联通公司给予话费优惠,职工发生的电话费由我公司同联通公司结算,发票由联通公司开具给我公司,职工发生的电话费主要是为工作发生的,请问此种情形下该电话费可以作为办公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源泉扣缴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对外支付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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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柜台申报需要哪些资料,税局出具出发决定书,为何要求企业加盖公章?
企业所得税逾期申报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厅办理申报。申报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9年第二季度启用) 并加盖公章。申报表下载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 首页 > 办税服务 > 资料下载 > 表证单书及范本下载 > 企业所得税”。
我公司为法人单位,参股了某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上年度取得的利润并未实际分配,请问需要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分配至我单位,计入我单位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贵公司应在“先分后税”原则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认收入(无论是否实际分配)后,将其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地下停车场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请问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3月21日问题解答,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包括可售的地下停车场所,可出售的地下停车场所在企业所得税处理时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费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我司目前只涉及的税金只有企业所得税(报表中只有货币资金有数据),也没有购买发票及税控盘,现在要办理注销,税务注销应提供的资料中第3条: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这个文件有没有统一模版,决议的内容和日期有没有具体规定?还有是否要出具事务所提供的清税/账报告?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没有具体的格式要求。根据我局网站“办税指南-税务登记-其他税务登记-010601注销税务登记”的办理材料,没有要求出具事务所提供的清税/账报告。
报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总是提示:出现系统奶异常,需联系系统运维人员进一步分析处理,这是什么情况呢?需要怎么解决呢?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您的提问不够清晰,如来文所述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上出现的情形。请使用IE9或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或换其他电脑进行尝试。如通过上述途径仍无法正常操作,建议您拨打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技术服务电话12366-1进行咨询了解。